《计世网笔记本论坛管理条例》
PS:本条例将不定期更新,最终的管理条例标准按最后一次修改为准。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商业信息管制
第四章 奖励机制
第五章 处罚的种类、适用和程序
第六章 管理团队的职责与任免
第七章 执法监督
第八章 附则
笔记本论坛版权声明
笔记本论坛免责声明
第一章
总则
一、本论坛名为“计算机世界•笔记本论坛”,简称“计世网笔记本论坛”,永久域名为: nbbbs.ccw.com.cn。凡在本论坛注册的会员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包括贴子标题、内容、签名、昵称、头衔、用户ID等):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二、为了维护笔记本论坛秩序,保障笔记本论坛正常运行,保护笔记本论坛、会员和其他网友的合法权益,规范笔记本论坛管理人员的管理活动,特制定本条例。笔记本论坛信息服务的所有使用者、申请者和管理者均必须遵守本管理条例。凡以任何方式登陆笔记本论坛或直接、间接使用笔记本论坛资料者,视为自愿接受本条例的约束。新注册的会员,请自觉阅读本条例。
三、在笔记本论坛里发表的文章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与笔记本论坛立场无关。出于遵守国家相关法规的前提,笔记本论坛有权在不经作者准许的情况下删除其在论坛所发表的文章。
四、笔记本论坛为专业笔记本相关论坛,不得发起或参与任何与政治、宗教相关的讨论。凡发布的相关讨论话题一律删除,并视情节轻重对用户进行处罚;不得发表带有宗教偏向或情绪的言论,或意图挑起不同宗教之间的不满情绪或纠纷。
五、未经笔记本论坛管理员许可,任何人不得发布或转发任何以盈利、促销、推广为目的的广告信息。会员不得在个人资料(会员ID、昵称栏、头衔栏、来自栏、签名栏)和主题标题内发布含有公司名称、电话、地址、EMAIL、其他网站网址等信息,否则视作广告行为。
六、笔记本论坛各版区之间有非常明确的界限,各发贴用户请按照自己的话题类型自行在目标论坛发布。内容不符者,版主有权利将该选题移动至合适的版区。发贴者文责自负,不得发表虚假的信息,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
七、会员在发贴之前,请先阅读各区的已有的贴子(尤其是置顶贴、精华贴),不要重复发贴,或将同一主题拆分为多个主题发表。大量重复发贴的,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八、注册用户在本论坛发表的作品,未声明不得转载的,笔记本论坛有权在CCW网站内转载或引用。
九、转载其他来源的文章、图片,请在帖子名称前加入“转贴”或“ZT”字样,并且在帖子内容中注明文章作者和出处。笔记本论坛有权利删除其他媒体认为侵权的内容。大量转贴其他网站、媒体内容,此类行为将被视为刷版行为,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十、除水区外,其他版区禁止灌水,没有任何实质内容的帖子(如:顶、好等字,或纯字母、纯数字等无意义内容),将被视为灌水贴,直接删除。不得无缘无故顶时间久远、内容过时的旧贴(考古),不得大量顶旧贴刷版(挖坑),违者视作恶意灌水。
十一、禁止对论坛注册用户进行直接或间接的人身攻击,使用攻击性、挑衅性语言的帖子将被管理人员提出警告,如没有效果将直接锁定该主题,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对会员进行处罚。
十二、请勿恶意注册和其他用户非常相似的或者容易引起歧义的ID,或者直接注册与CCW网站有直接关系的ID,否则限期重新注册ID或者封ID。
十三、笔记本论坛倡导公开的讨论方式,有权删除任何性质的单向沟通方式。在未经管理员认可的情况下,请勿直接在论坛公布QQ群讨论号码,或大量公开QQ、MSN,否则视为违规,严重者直接锁定ID。交流本本应用问题的QQ群,可向管理员申请后,由管理员在指定的贴子内公布。
十四、笔记本论坛倡导公开、公正、网友监督的管理原则,对管理人员的行为有任何异议,均可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提出,我们会逐步改进和完善。如果你在适用本论坛过程中遇到任何不明情况的删贴、封ID的事件,请发短信息向超级版主申诉,对此还有异议则可以直接发短信息给论坛管理员。
十五、注册会员在笔记本论坛论坛的行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承担一切因本人的行为而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
权利与义务
十六、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一)会员依照不同的会员等级,享有以下主要权利(细节不一一详述):
1、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表新主题;
2、回复其他会员的帖子;
3、编辑自己的帖子;
4、发送或接收论坛短消息;
5、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上传或下载附件;
6、向管理人员提出合理性意见和建议;
7、对侵害自己人身权利的行为,依据事实进行投诉;
8、笔记本论坛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会员必须承担的义务: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遵守笔记本论坛各项管理规定;
3、所发表的言论不得侵害他人的人身权利;
4、笔记本论坛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七、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一)版主除了享有会员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管理所辖版块帖子(加精、加亮、置顶、编辑、移动、合并、锁贴、删除等);
2、奖励、处罚会员(加分、扣分、编辑用户部分个人资料、禁言、封ID、封IP等);
3、参与制订、修改所辖版区管理规定;
4、优先成为笔记本论坛超级版主;
5、笔记本论坛赋予的其他权利。
(二)版主除了须承担会员的义务外,还须承担的义务:
1、保证基本在线时间的义务(暂时不能履行职责须请假);
2、及时整理版区内的贴子,使之更有利于访问者浏览;
3、处理所辖版区内的纠纷,以及对会员的投诉;
4、积极抵制其他网站广告或攻击;
5、笔记本论坛规定的其他义务。
十八、实习版主是会员成为版主的过渡阶段,权利和义务等基本同于版主。管理员和超级版主根据申请版主的会员平时的表现,决定是否须经过实习期考核。实习版主须接受管理员、超级版主、版主的监督和考核。
十九、超级版主的权利和义务:
(一)超级版主除了享有会员、版主的权利外,还享有以下权利:
1、推荐、监督版主、实习版主;
2、制定、修改、笔记本论坛各项规则;
3、表现优秀者能够按规定轮值笔记本论坛外部管理员;
4、在管理范围内,发布论坛公告;
5、笔记本论坛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超级版主除了须承担会员、版主的义务外,还须承担的义务:
1、维护笔记本论坛稳定与发展;
2、引导、鼓励、推动管理团队积极向上;
3、受理会员对版主、实习版主的投诉;
4、笔记本论坛规定的其他义务。
二十、管理员是论坛权限最高的管理者,拥有论坛的最高权限,也承担更多系统管理的义务,同时也是笔记本论坛的最终仲裁者。
第三章
商业信息管制
二十一、本论坛非商业性论坛。商业用户仅允许在指定的版区(后续开放)发布笔记本电脑及其相关配件的交易信息,不得发布与此无关的商业信息,不得通过论坛或以论坛名义进行任何实质性交易行为;个人用户允许在交易区(后续开放)交易少量个人物品,超出该界限的,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二十二、未经管理人员认可或在指定的版区以外,任何个人、团体都不能在论坛中以方便网友的名义推荐经销商、公布自己的联系方式,或者使用论坛短信息的形式给会员提供这样得信息。会员有权利向管理人员投诉这些违规行为,管理人员将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罚。
二十三、笔记本论坛郑重提醒所有会员:交易有风险,请各位谨慎行事,如果您对交易方的信誉度没有把握,为了最大限度避免交易风险,请尽量使用支付宝、安付通等第三方支付方式来保障自己的安全。本站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中介服务,任何管理人员不得以版主、管理员身份,对网友之间的交易行为进行中介。
二十四、笔记本论坛只提供一个信息平台,并不参与任何经营活动。交易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交易,不得出现任何欺骗行为。任何个人在本站进行交易的产品,都必须保证是通过合法渠道获得,如有违反,卖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以及相关的经济赔偿,本站不承担任何责任。只能表示遗憾和给予一定的建议,并尽可能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
二十五、任何人不得在本站发布国家法令法规禁止贩卖的产品信息。禁止发布类似带网址看物品等信息,发现按照广告处理,一律删除。禁止在回复内搭车发布任何商业信息,一经发现立即禁止发言或者删除ID。
二十六、严禁在信息平台内使用马甲扰乱视听,混淆黑白,一经发现,立即封ID。禁止商家的互相攻击、挤压,如有发现,视情节严重,给予以扣除积分或者封ID等处罚。
二十七、除特定版块外,经销商不可以发放任何形式的广告、报价贴子,不可以留下任何联系方式,可以通过论坛短消息与购机者联系。
第四章
奖励机制
二十八、奖励的种类:
1、加威望、元宝、金币等;
2、贴子高亮显示、加精华或置顶(可合并奖励);
3、活动奖品;
4、由会员升级为贵宾;
5、授予笔记本论坛专用勋章;
6、其他奖励。
二十九、奖励标准:
(一)加精华的标准:
1、技术类文章的首次转贴(基础知识、维护技巧、DIY经验),图文并茂、版式精美的,精华I;
2、原创的购机贴、评测贴,有一定篇幅,但技术含量不高、未排版的贴子,精华I;
3、原创、内容生动。有较长的篇幅和一定的技术含量,有附图,且版式比较整齐的帖子,精华II;
4、原创且笔记本论坛首发,技术含量高、多图多字、排版精美的超级好贴,精华III;
5、非上述内容,但贴子对本友有比较大的帮助且时效长,日发贴量高的版区为便于查找,可酌情加精华I;
6、未经精选,批量转贴的,不得加精华。
(二)加元宝的标准:
1、推荐精华贴、举报普通违规的,加10-30元宝;
2、详细回贴帮助本友、发现论坛BUG、举报重大违规的,加30-50元宝;
3、不够精华标准但内容较为精彩的,或超详细的技术性回贴、有价值的建议,加30-50元宝;
4、对论坛发展提出具有重要意义的建议,并有切实可行的操作方案的,加30-50元宝;
5、首次转贴,无法查明作者和出处,但内容确有价值的,加10-30元宝;
6、首次转贴,标明作者和出版的,内容确有价值的,加30-50元宝;
7、未经精选、批量转贴的,或内容空洞的贴子,不得加元宝;
8、笔记本论坛组织的非踩楼活动中加威望的标准,以活动的规定为准;
9、其他情况下的加元宝标准,参照上述标准的范围执行。
(三)置顶的标准:
1、技术类的精华III贴、或热门机型的精华II以上的贴子,版主将予以限期15-30天置顶I;
2、近期有重要意义的贴子,视内容和时效予以限期7-15天置顶I;
3、本版精华汇总贴、相关品牌资料(链接)汇总贴、版规等,可长期置顶I;
4、对分区所有版块都有重要意义的贴子,可由超级版主、区版主予以置顶II;
5、对整个论坛有重要意义的贴子,可由管理员、超级版主予以置顶III;
6、原则上置顶III的贴子不得超过5贴,置顶II和置顶I的贴子之和不得超过5贴;
7、笔记本论坛举办活动、或不超过24小时的置顶III,可不受此限,但不宜超出太多。
(四)加亮的参考模式:
1、购机贴、评测贴,可考虑加红色;
2、技术贴、DIY贴,可考虑加绿色;
3、版规、公告,可考虑加蓝色;
4、重要软件、附件下载,可考虑加紫色;
5、非特别必要,不要加斜体,不推荐加黄色等令标题模糊不清的颜色;
6、需要特别醒目或强调的,才可考虑加粗或加下划线;
7、各区斑竹举行活动以提高本区活跃度的帖子,可以加亮以突出点,建议加蓝色,活动结束须取消加亮。
三十、踩楼奖威望活动,必须由发起人向超级版主申请,经管理员批准后,发可开展。具体规定如下:
1、普通情况下,踩楼活动的发起人,原则上必须为实习版主以上的管理人员;
2、对特定事件,精华贴5贴以上的会员、贵宾、退休版主可向版主申请发起踩楼活动;
3、所有踩楼活动必须有时间限制,原则上最长不超过24小时;
4、该次活动中,奖励威望的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100威望(精华I标准);
5、同一ID(含同一IP的马甲),原则上奖励次数不得超过三次(即100威望,精华III标准);
6、踩楼活动中的回贴,不得少于五个汉字(10字节),不得重复5次以上,不得有连续的重复;
7、踩楼活动中的回贴,不得有违反论坛规定的内容,否则取消奖励;
8、笔记本论坛组织的主题活动中的踩楼活动,可不受上述积分限制。
三十一、奖励程序和权限:
1、给于会员奖励,由笔记本论坛实习版主以上的管理人员执行;
2、给于贵宾、实习版主、版主的奖励,由笔记本论坛超级版主执行;
3、给于超级版主的奖励,由笔记本论坛管理员执行;
4、普通会员、贵宾可以通过短消息向管理人员申请或推荐奖励,管理人员应及时审查受理。
三十二、奖励的撤消,会员、特殊用户、管理人员得到奖励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消对其奖励:
1、伪造事实、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2、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或者违反论坛规定的;
3、违反笔记本论坛管理规定,屡教不改的;
4、受到过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删除ID等处罚的。
第五章
处罚的种类、适用和程序
三十三、笔记本论坛处罚的种类:
1、短消息或回贴警告;
2、修改、删除帖子内容或会员资料;
3、扣威望;
4、禁止发言;
5、禁止访问;
6、删除所有贴子;
7、封IP;
8、删除ID。
三十四、适用笔记本论坛处罚种类的行为:
(一)封ID/IP,删除违规贴子,并保留诉之法律的权利:
1、违反本条例第一条引述的《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发布虚假的商业信息,涉嫌欺诈的;
3、入侵、修改、破坏论坛程序,故意上传含病毒、木马附件,或在贴子中意图加入恶意代码的;
4、恶意攻击论坛,扰乱论坛秩序,行为恶劣的。
(二)封ID:
1、任何损害笔记本论坛形象的行为;
2、使用涉及笔记本论坛管理人员ID进行用户注册的;
3、在笔记本论坛活动中,蓄意舞弊的;
4、严重损害他人权益,进行恶意的人身攻击,影响极坏者;
5、多次违反规定,屡教不改或对管理人员恶言相向的。
(三)禁止发言:
1、恶意灌水,大量重复发贴,或大量转贴、顶贴刷版;
2、违规发布广告,或用擦边球形式发广告;
3、无故发布挑衅贴、PK贴者;
4、用词不慎,对他人造成人身攻击,超过三次者;
5、违反发贴规定,超过三次者。
(四)扣威望:
1、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初犯警告或扣1-2威望,第二次扣30-50元宝,第三次扣50-200元宝;
2、违规发布联系方式、QQ群,初犯警告,第二次扣10-30元宝,第三次扣30-100元宝;
3、违规填写签名等个人资料,初犯警告,第二次扣10-30元宝,第三次扣30-100元宝;
4、其他违规情况,版主可按上述标准参照执行,原则上扣分不超过管理人员一次扣分的上限。
(五)在执行上述处罚的同时,版主可视具体情况修改、删除帖子内容或会员资料。
(六)版主有权视会员违规的性质和程度,处以限期禁言(或封ID)或不限期禁言(或封ID)的处罚。限期等级视情节轻重分别为,3天、7天、15天、30天、60天,超过此限者作无限期禁言(或封ID)处罚。
三十五、对于会员举报的违规行为,管理人员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管理规定的,应当告知报告人,并说明理由。
三十六、管理人员在办理违法行为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主动回避;违反管理规定的人、被侵害的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1、与当事人有亲属关系或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
2、本人与违规行为有关的;
3、其他上级管理人员认为应当回避的情况。
三十七、需要向违反管理规定的会员进行调查的,由上级管理人员批准,使用短信或其他方式进行调查。管理人员进行调查时,必须表明身份,将调查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调查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调查或逃避调查的,可以直接进行处罚。
三十八、对违反管理规定行为,进行处罚的,需依照下列规定进行:
1、对所辖版区内违规行为的处罚,由版主直接进行;
2、跨版区的违规行为,由区版主或超级版主执行;
3、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删除所有贴子、封IP等处罚,必须要保留截屏证据后,方能执行;
4、删除ID的,由超级版主或区版主,向管理员申请执行。
三十九、对警告,修改、锁定、删除帖子和扣威望等处罚,通过短信进行通知。对禁止发言、禁止访问、删除所有贴子、封IP、删ID等处罚,将直接进行;情况非常严重的,将发布置顶公告予以公示。
第六章
管理团队的职责与任免
四十、管理团队的职责:
1、管理人员的权力来自笔记本论坛的授予,依分区进行权力分配,受会员的监督;
2、管理人员不得与会员争吵、漫骂,或利用管理权限对会员打击报复;
3、管理人员的管理权限只在本管辖区内行驶,依其管理职务享有相应管理区域的权限;
4、管理人员对会员ID的处罚必须到ID处理记录区进行备案,记录相关证据;
5、对全论坛的管理和处理权限只归属于管理员、超级版主。
四十一、能够保证充分的在线时间、平时表现出色的会员拥有申请版主的权利。申请的标准为:
1、该会员要有一定的发贴量(以积分 1000、精华贴数 1 为参考标准,但不作为硬性规定);
2、能够保证每天足够的在线时间;
3、至少获得一位所申请版区的版主推荐;
4、无重大违规行为记录;
5、拥有相关版区的专业资历,或其他论坛版主经验的会员优先;
6、发表过精华贴,或多次因帮助会员获得加分奖励者优先;
7、原则上经销商不得申请版主,如蓄意欺瞒,从重处罚。
四十二、版主申请的核定,由论坛超级版主和所在区版主投票,并报请管理员批准。完全符合第四十一条要求的申请者,直接成为版主;不完全符合的,先担任实习版主,实习期为一个月,表现好的经超版投票后,可提前转正。管理员和超级版主将根据论坛需要,不定期对版主进行考核。
(一)考核参考内容:
1、所在辖区新增精华贴的质量(有无不合标准的精华贴);
2、所在辖区零回复贴的数量;
3、所在辖区有无未处理的PK贴、违规贴;
4、在线时间和发贴数量;
5、对区版主的考核,以其主管的版块为主,其他版块为辅。
(二)考核结果:
1、考核成绩优秀的,给予通报表扬和威望奖励,年度优先提名超级版主候选;
2、考核成绩合格的,继续留任;
3、考核成绩不合格的,除有特殊原因外,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降级,降至实习版主以下者,转为会员。
四十三、超级版主原则上每年评选一次,由管理员发起,所有版主均可申请,管理员根据参选者平时的表现决定最终的人选。每月表现优异、突出的超版将出任外部管理员,外部管理员拥有管理员权限,采取轮换制度,由管理员进行评选。对超级版主的考核,主要在于其分区的工作开展情况。
四十四、版主必须保证在线时间。如因个人事务,5天以上(含5天)不能上线的,须在版主区发请假贴,说明原因;所在版区只有一位版主的,须安排好其他版主代班。版主假期满了后,须及时上线消假。超过10天不登陆论坛,并且不请假的斑竹,视为放弃斑竹权限。
四十五、版主因个人原因,不打算再担任版主职务的,须向论坛管理员提出辞职,说明原因;经管理员批准后,将根据其在任期的表现,转为退休版主或贵宾。
第七章
执法监督
四十六、管理人员如有蓄意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
1、未经调查处罚会员,证实有误的,须公开向会员道歉(可限期置顶);
2、威胁、攻击会员者,视情节的严重,予以扣除威望,降级,解除管理职务的处罚;
3、无故封禁会员ID的管理人员,一经查证,直接解除职务,降为普通会员;
4、监守自盗,攻击论坛其他管理人员,外传内部专用资源的,直接解除职务,并封ID;
5、利用管理人员权限,在笔记本论坛组织的活动中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直接解除职务,并封ID;
6、管理人员之间互相攻击,造成极大影响者,视情节予以相应积分、降级、解除职务等处罚;
7、个人有论坛,未经备案,从管理团队拉管理人员者,删除ID。
四十七、管理人员处罚程序:
1、本处罚程序遵循初次申诉的无过错原则,二次申诉遵循有过错原则;
2、会员对管理人员行为的投诉区设在“管理与投诉版块”中的笔记本论坛刑部专区;
3、对于初次受到投诉的管理人员,笔记本论坛遵循无过错原则,投诉者必须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以便进行调查处理,模棱两可的证据因没有效力而将不被接受;
4、管理人员的处罚被裁定成立后,被处罚的管理人员可在三天内提起申诉,申诉区在笔记本论坛刑部专区,接受会员投诉的管理人员需要在投诉区发回复帖子进行申诉;
5、接到二次申诉后,调查遵循有过错原则,即申诉的管理人员必须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行为不违反相关规定,模棱两可的证据将不被接受;
6、以上申诉处理将在三天内完成,遇到不可抗力,即服务器不稳定,人事变动等等其他问题不能及时处理时,可适当推迟,但是推迟日期不能超过申诉日期后的十天;
7、接受相关的投诉的处理权归属论坛管理员、超级版主。其他版主没有权利进行相关管理人员的投诉处理,但有权利提供旁证,或参与投票。
第八章
附则
四十八、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CCW网站和笔记本论坛的其他规定作为本法的补充规定适用。本条例未尽事宜,可由各版区版主视各区特点,制订具体的版规加以补充。
四十九、笔记本论坛其他管理办法的内容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本条例的解释权归笔记本论坛所有。笔记本论坛拥有随时修改、补充本条例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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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笔记本论坛行使上述权利,无需向本友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笔记本论坛所有关于著作权的规定是为调节、规范本站用户在笔记本论坛范围内的行为,并不能调节、规范本论坛用户在笔记本论坛以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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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条例最终解释权归CCW笔记本论坛所有
2007年05月15日